一、国家公派项目
指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学生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的项目,包括优秀本科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二、联合培养项目
指天津大学与多所国(境)外高校通过互认学习过程、互认学分而开展的本科、硕士、博士层次上的“*+*”模式的项目。学生通过参加该类项目学习,达到双方院校的要求后,根据项目的不同可获得天津大学和/或国(境)外联合培养院校的学位证书。参加此类项目的学生国(境)外学习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三、学分类项目
指天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赴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习。学生在境外高校学习期间,不被授予学位,境外获学分将依据成绩单,按天大规定给予转化、承认。
项目分为交换学习项目和访问学习项目二种:
交换学习项目 |
访问学习类项目 |
限我校签署交换生协议院校 |
不限协议院校,由 SAF 机构组织 |
名额有限 |
名额较充裕 |
无需缴纳境外院校学费 |
需缴纳境外院校学费 |
需缴纳天津大学学费 |
需缴纳天津大学学费 |
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如生活费及机票费用、出境手续费等)自理 |
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如生活费及机票费用、出境手续费等)自理 |
需通过学校申请、派出手续 |
需通过学校申请、派出手续 |
需完成校内学分兑换(限本科生) |
需完成校内学分兑换(限本科生) |
四、短期交流项目
短期出境交流项目指天津大学与多所国(境)外院校开展的形式多样的寒/暑假学习、研究项目。一般不涉及学分问题,项目期多为2-6周。参加此类项目的学生国(境)外学习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以上项目具体详情请参阅网站:http://ico.tju.edu.cn/xsxm/xngs/